根据《东港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体发〔2024〕22号)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日照市金海岸中学教育集团天津路中学校区招生区域为:海滨五路以东、海滨二路以西、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青岛路(海滨二路)以东、海曲东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二、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完成学业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入学顺序、条件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日照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
(2)无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日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规定,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经商务工、经商人员,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接收该类学生的学校学位。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四、网上报名(8月2日至8日)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或“爱山东·日照通”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填报的信息,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阅“东港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指南”)。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在网上填报信息过程中,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零证明”办理,原则上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查验登记。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家长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2024年8月8日到日照市天津路中学尚学楼二楼教务处,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同时,区教体局在东港区第五小学(五莲路与临沂路交汇处西行300米路南)院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
5.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平台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6.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招生工作专班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五、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8月9日—15日)。
网上报名后,区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将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8月18日—8月19日)。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学校会短信或电话通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8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尚学楼二楼教务处)。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区报名工作说明”。
六、特殊情况说明
(一)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将服务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盲、聋哑两类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东港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东港辖区具备条件的智力障碍类儿童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做送教上门工作。监护人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东港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二)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本人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房产在父母另一方名下的,需上传结婚证;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2024年,继续采集记录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地址信息,与2019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一套住房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依据。
(四)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学位情况探索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因招生片区调整造成同一家庭适龄儿童不在同一学校的,监护人可自主选择到新划定的学区所属学校申请学位,或到本家庭已入学学生所在学校申请学位。
七、入学安排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
(2)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全部安置时,按照“户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具体批次为:
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均在招生学校片区内;
②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不一致,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③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根据《山东省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当同一批次申请学位人数超出学校接收能力时,继续探索实施按照房产购买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安置的办法,超出部分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施积分制入学办法:在东港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东港城区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1分)。
(1)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全部接收入学。
(2)学校学位不足不能全部接收的,按照积分从多到少的顺序依次安置入学。其他未被接收的,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区教体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 时 间 | 工作安排 | 时 间 |
发布方案 | 7月31日 | 现场审核 | 8月18至19日 |
网上报名 | 8月2日至8日 (学校协助报名时间: 8月8日) | 公示新生名单 | 8月25日前 |
网上审核 | 8月9日至15日 | 阳光分班 | 8月28日前 |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
座机:0633-2198000 0633-2198005
手机:13963033407 18863362020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7618932(8月2日—8日),3226781
区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0633-3226796
金海岸中学教育集团(日照市天津路中学校区)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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